股权结构设计方案,股权结构怎么写

可爱的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股权结构设计方案和股权结构怎么写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分享股权结构设计方案以及股权结构怎么写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企业怎样设计股权结构
  2. 股权结构设计要点都有哪些
  3. 公司股权架构怎么做
  4. 创业公司的股权架构应该怎么分配
  5. 合伙人制度股权架构的设计是什么

一、企业怎样设计股权结构

横向架构:以不同股权类型为基础

1、一元股权架构:一元股权架构情形,主要是同股同权下的设置。同股同权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权临界点,即66.7%、51%、33.4%。

2、二元股权结构:二元股权结构情形,是在同股不同权下设置,国外较普遍应用,国内上市的企业不适用。比如创始人只有1%的股权,就算企业上市99%的股权分出去了,签订了投票委任书,决策权与控制权仍掌握在自己手里。

3、多元股权结构:根据4C理论将股东分为创始人、合伙人、核心员工、投资人,分别授予股权。

纵向架构:以不同持股形式为基础

1、直接持股:表示要进行工商登记的部分是各自持有的全部股权,直接登记部分的股权是指各自已经成熟的股权+未成熟的股权;

2、大股东代持:表示该部分股权仍然登记在大股东明下,股权不显名,该部分是指未成熟部分股权;

3、持股平台:设立一个有限合伙,创始人做为有限合伙的GP,被激励对象作为LP,基于有限合伙的特殊性,GP是法定的绝对控制人。这种方式比较稳定,且纳税成本相对低,是目前做股权激励时采用最多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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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权结构设计要点都有哪些

1、有人说:投资=投资人=投资股权结构,由此可见股权结构的地位是多么的高,那么在股权结构设计的时候,有什么要点需要大家学习和注意的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控制权大家非常重视,创始人会特别关心股权结构设计会不会导致创始人或核心创业团队有失去公司控制权的可能?当然假如只有控制权的问题,那么公司以100%的创始人控股或说创始团队控股就可以完美解决了,实际上这还会有各种因素的平衡。并不是百分百的控股才是最佳的股权结构,要考虑公司的众多因素。

3、创业初期甚至整个创业过程中我们通过股权的分散或出让去融资,吸收人才以及取得其他资源,然后将全体股东的资源集合起来为公司创造更大的动力,这是创业企业所必需的。

4、股权的控制权和集约资源的功能在很多情况下会产生矛盾,所以股权结构设计的另外一个要素就是要找到两者之间的平衡。我们看到很多大的公司的发展能够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功,其实跟他的股权结构设计采取了合适的结构方式,可以合理平衡股东之间的利益诉求有很大的关系。

5、这三个要素就是要满足三个需求:一是创始股东控制公司的需求;二是集约各方面资源的需求。这个需求往往可能跟创始人的需求或者是部分股东的需求会发生一些摩擦和矛盾;三是平衡的需求。要平衡公司和股东之间、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管理团队和股东之间的利益,同时也要平衡战略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平衡。

6、什么样的公司股权结构最优?这个是没有统一答案的。每个公司创始人可能都有自己理想中的股权结构,但可能由于初创投资、融资、引进技术人才等原因,最后不是他想像的那样,股权结构是在不断的演变、妥协、变化过程中形成的。现实中的公司结构要复杂得多,同时除了通过控制股东会的投票权控制公司之外,还有董事会的控制权以及管理层的控制问题。

7、所以公司的股权结构设计围绕这三个要点展开,但又不局限于这三要点,要结合实际情况,设计出符合自己公司要求的最佳股权结构方案,这时就需要大家多花心思学习股权知识。

三、公司股权架构怎么做

在a公司之上成立有限合伙公司b公司,

投资人及员工在b公司做lp,创始人做GP。

创始人占有董事会2/3以上的席位,

阿里巴巴的合伙制度类似这一种模式。

股权结构是指股份公司总股本中,不同性质的股份所占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义务)。基于股东地位(身份)可对公司主张的权利,是股权。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公司治理结构则是股权结构的具体运行形式。不同的股权结构决定了不同的企业组织结构,从而决定了不同的企业治理结构,最终决定了企业的行为和绩效。

四、创业公司的股权架构应该怎么分配

1、创始人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权较为合适。A股上市规则规定,假设公司有一个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30%以上股权,可以认定公司有实际控制人。最大创始人持股比例大于其他联合创始人之和,可以避免出现两个创始人股权比例太过接近,对一件事情有不同意见时产生争议。

2、联合创始人和员工一起持股30%以上。这样的持股比例既能使联合创始人个人持股保持与创始人较大差距,也能让创始团队总体持股超过60%,保障对公司控制的主动权。

3、投资人股权占比30%-40%。除去创始人、联合创始人和核心员工持有的股权,剩下的为预留给投资人的股权。

股权结构有不同的分类。一般来讲,股权结构有两层含义:

即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从这个意义上讲,股权结构有三种类型:

一是股权高度集中,绝对控股股东一般拥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对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

二是股权高度分散,公司没有大股东,所有权与经营权基本完全分离、单个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

三是公司拥有较大的相对控股股东,同时还拥有其他大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在10%与50%之间。

即各个不同背景的股东集团分别持有股份的多少。在我国,就是指国家股东、法人股东及社会公众股东的持股比例。从理论上讲,股权结构可以按企业剩余控制权和剩余收益索取权的分布状况与匹配方式来分类。

从这个角度,股权结构可以被区分为控制权不可竞争和控制权可竞争的股权结构两种类型。在控制权可竞争的情况下,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是相互匹配的,股东能够并且愿意对董事会和经理层实施有效控制;在控制权不可竞争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控股股东的控制地位是锁定的,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监督作用将被削弱。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机制的基础,它决定了股东结构、股权集中程度以及大股东身份、导致股东行使权力的方式和效果有较大的区别,进而对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运作及绩效有较大影响,换句话说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中的内部监督机制直接发生作用。

(一)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内部机制的影响

在控制权可竞争的股权结构模式中,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相互匹配,大股东就有动力去向经理层施加压力,促使其为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而努力。

而在控制权不可竞争的股权结构模式中,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不相匹配,控制股东手中掌握的是廉价投票权,它既无压力也无动力去实施监控,而只会利用手中的权利去实现自己的私利。

股权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董事会的人选,在控制权可竞争的股权结构模式中,股东大会决定的董事会能够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而在控制权不可竞争的股权结构模式中,由于占绝对控股地位的股东可以通过垄断董事会人选的决定权来获取对董事会的决定权。

因而在此股权结构模式下,中小股东的利益将不能得到保障。股权结构对监事会影响也如此。

股权结构对经理层的影响在于是否在经理层存在代理权的竞争。一般认为,股权结构过于分散易造成“内部人控制”,从而代理权竞争机制无法发挥监督作用。

而在股权高度集中的情况下,经理层的任命被大股东所控制,从而也削弱了代理权的竞争性;相对而言,相对控股股东的存在比较有利于经理层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进行更换。

总之在控制权可竞争的股权结构下,股东、董事(或监事)和经理层能各司其职,各行其能,形成健康的制衡关系,使公司治理的内部监控机制发挥出来;而在控制权不可竞争的股权结构下,则相反。

五、合伙人制度股权架构的设计是什么

1、合伙人制度股权架构的设计如下:

2、所谓的“合伙人制度股权架构的设计”指的是合伙制度的公司内部股权分配的设计方案。从股权设计的角度来看,在进行设计的时候,要考虑到公平,贡献和股比要有正向相关。可以根据岗位职责重要性去区分。效率,根据个人的资源、做事效率去合理分配股权,资源互补、优劣互补,取长补短。

3、第一:控制权。核心创始人要拥有足够控制公司的股权。假设核心创始人股份过少或稀释过快,都会导致失去公司的控制权。

4、第二:避免均等。避免55开,或者333之类的,这种结构看似很民主制衡,但到了一定时期,比如重大变革、接班人危机等等利益关头,表面的和平非常容易被“瓦解”而“灰飞烟灭”。

5、第三:预留一部分股权。任何一个创业公司都需要大量人才,要人才只通过发工资,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很重的负担,这个时候股权就是最好的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工具,因为这部分股权可以用作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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